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地位,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,具有优化资金配置和调节、反映、监督经济的作用。金融业的独特地位和固有特点,使得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本国金融业的发展。我国对此有一个认识和发展过程。过去我国金融业发展既缓慢又不规范,经过十几年改革,金融业以空前未有的速度和规模在成长。随着经济的稳步增长和经济、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,金融业有着美好的发展前景。以下内容是金融行业定义及分类:
金融行业定义
(资料图)
简单来说,金融就是资金的融通。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,广义的金融泛指一切与信用货币的发行、保管、兑换、结算,融通有关的经济活动,甚至包括金银的买卖,狭义的金融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。
金融行业指的是银行与相关资金合作社,还有保险业,除了工业性的经济行为外,其他的与经济相关的都是金融业。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行业,它包括银行业、保险业、信托业、证券业和租赁业。
金融行业分类
金融行业包括银行、证券公司、保险公司、信托投资公司、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单位的附属机构跨行业小类,从事银行、证券经纪代理(含证券营业部)、证券投资(含券商自营业务)、保险、信托、风险投资、实业投资等活动,其附属机构应单独划分行业。
1、银行业
中央银行:指代表政府管理金融活动,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特殊金融机构的活动。
商业银行:指国有独资商业银行、股份制银行、城市商业银行、城市信用社、农村信用社等活动。
其他银行:指政策性银行。
2、证券业
指对股票、债券、期货及其他有价证券的投资交易活动。
3、保险业
4、其他金融活动
指银行、证券、保险以外的金融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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